网购后发现冷冻商品被冻结,但经营者拒绝退货...近日,消费者姚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。经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,她最终成功退货退款。
记者了解到,姚女士在网上购买了蟹粉面。收到货后,她发现快递包裹上贴的冰袋已经融化了。进一步查看产品,发现面条中需要冷冻保存的配料包也已经融化软化。姚女士向长宁区消保委投诉,要求经营者退货被拒。
投诉后,长宁区消保委立即联系了经营者。经营者表示,邮寄面条时会在物流包裹中放冰袋降温,以保持商品储存的低温要求。可能冰袋融化的比较快,所以姚女士收到货的时候是冻的,但并不代表货物已经变质。如果发现商品变质,可以退给消费者。
长宁区消保委表示,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储存条件是温度在0℃以下。在消费者收到商品之前,商品需要处于符合储存要求的环境中,以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。姚女士收到货时,配料包已经融化变软。显然,商品储存环境的温度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温度,可能会影响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。对于质量安全存在不确定性的商品,经营者不应销售给消费者,更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。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始终符合储存要求,并保证商品质量符合要求。
最终,在长宁区消保委的调解下,经营者同意退货,并将货款全部返还给消费者。
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,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,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。
长宁区消保委提醒经营者,网络食品销售不能忽视物流中的安全隐患,更不能将物流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转嫁给消费者,以免企业自身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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